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贺兰山、六盘山和罗山3个天然林区,是宁夏的天然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中心,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都有着密切关系。为了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1950年,宁夏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天然林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林区管理机构,大力向群众进行护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初步制止了乱砍滥伐。1951年,进一步实行封山育林,动员并帮助“砍手”转业,为全面开展护林防火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1952年,建立了群众性的护林防火组织,订立护林公约,颁布了《公私树木保育暂行办法》。1954年6月,省人民政府发布命令,随令附发《宁夏省林木管护暂行办法》。另外,还健全了林区管理制度,实行进山登记,有效 ......




上一篇(二)基地建设历程

下一篇(二)突破性发展阶段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