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1949年, 全省森林面积约274.2万公顷, 森林覆盖率为13.3%。1962年调查, 林业用地达到1111万公顷, 其中有林地401万公顷, 森林覆盖率为18.8%。经70年代、80年代等多次林业资源清查、复查,森林资源面积、蓄积量均呈增长趋势。1994年,全省包括宜林荒地在内的林地资源面积达到1 197.5万公顷, 森林覆盖率达到28.7%,较1949年增加15.4个百分点, 翻了1番多, 较1979年增加7个百分点, 增加了1/3。全省林地资源情况, 见表1-1-11、12。

表1-1-11 全省林地资源构成情况

单位: 万公顷年份林业用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宜林地森林覆盖率(%)1949 274.2     13.319621 111.0401.025.675.8  608.618.819751 1 ......




上一篇(三)土壤资源评价

下一篇2.按10地(市)划分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